各部、室、分院: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重要措施。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凤凰体育平台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助学金实施细则》(万院学字〔2012〕3号),现将2015——201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于每年9月将名额和预算下达我院,2015——2016学年我院国家奖学金为2个名额。
2、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先进的积极分子;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师守纪,关爱同学;
(4)智育:学习成绩在年级前5名;德育:综合素质测评在年级前5名者两者综合考评;
(5)在校期间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优异者,有省级、市级奖励且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3、申请流程:
优异学生向系部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书和优秀事迹材料→系部评审小组选拨初审后向分院评审小组推荐→分院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后向学院评审领导组推荐→学院评审领导组审核后决定推荐名单→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几点说明:
(1)表格为一页,A4纸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6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5-2016学年”,以此类推。
(4)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7)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250字内。
(8)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20字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充足,能明确体现该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
(9)表格中“院系意见”栏,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签名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并盖院(系)行政公章
(10)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助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11)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12)各分院于2016 年9 月27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报学工部,学工部审核汇总后上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审定。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于每年9月将名额和预算下达我院,2015——2016学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为107人。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先进的积极分子;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师守纪,关爱同学;
(4)智育:成绩在班级前5名者;德育: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8名者符合申请条件;
(5)符合申请条件(4)的学生中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专款专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3、申请流程
优秀学生向班级提交国家励志申请书和困难证明材料→班级评审小组选拨初审后向系部评审小组推荐→系部评审小组评审审核后向分院评审组推荐→分院评审组审核后向学院评审领导组推荐→学院评审领导组审核后决定推荐名单→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
4、几点说明
(1)表格中“学习情况”排名,指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班级、年级或专业排名均可,但两个排名范围应对应一致。
(2)“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
(3)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等情况,字数控制在50 -100字之间,达不到最低字数要求,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拒绝申请的提交。
(4)表格中“院系推荐意见”的填写,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名,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字数在50字左右,内容必须反映该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学习等方面情况。
(5)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不再上传申请同学照片。
(6)各分院于2016 年10 月11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学工部,学工部审核汇总后上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小组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分配比例
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一日
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分配比例
国家奖学金:分配总人数2人 平均分配金额8000.0元
按照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流程申请和审核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总人数107人 平均分配金额5000.0元
学院2014级,2015级学生数如下(参加评选的为大二,大三学生):
理工分院: 507人。
管理分院: 1149人。
财经分院: 1350人
艺术分院: 426人。
总计:3432人。
根据教育厅励志奖学金共计107人,按比例分配给各分院如下计算:
理工分院:107/3432*507=15.80≈16人
管理分院:107/3432*1149=35.82≈36人
财经分院:107/3432*1350=42.08≈42人
艺术分院:107/3432*426=13.28≈13人
总计:16+36+42+13=107人
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请参照凤凰体育平台:科技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